[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佛山房产业内人士昨日表示,这与现行政策一致,只是解释得更清晰。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佛山房产业内人士昨日表示,这与现行政策一致,只是解释得更清晰。
举例来说,甲某与朋友共同购买一套普通住房,该朋友已有购房记录,而甲某属首次购房。依据规定,甲某不得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合富辉煌佛山分公司副总经理黄保华昨日表示,这相当于对二套房的界定,和现行的政策一致,“这次是把之前没有解释特别清晰的地方清晰化。”
资料显示,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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