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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违建新政即将出台 业主违建物业也要罚?

佛山日报  2016-08-19 07:51

[摘要] “N+1”户型本是房地产开发商吸引买家的不二法宝,以往物业公司也乐见其成,一般不会打扰。不过,当一项新法规实施之后,这样的“和睦融洽”局面,将可能被打破。

“N+1”户型本是房地产开发商吸引买家的不二法宝,以往物业公司也乐见其成,一般不会打扰。不过,当一项新法规实施之后,这样的“和睦融洽”局面,将可能被打破。

日前,佛山市政府网站挂出《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该稿提出,物业不制止业主违建,处以10万元以下处罚。对此,有本地物业公司负责人就表示,办法初衷很好,但操作起来困难较大。

开发商诱导业主违建要罚 物管不制止也要罚

根据意见稿,当执法人员发现有在建的违法建筑,或者接到有在建违法建设报告的时候,一经认定,应当立即责令业主停止建设。之后,无论该建设能否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影响,违建当事人都要依法被处以低建设工程造价5%、高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与此同时,意见稿亦提出,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后擅自加建、扩建违法建设的,以及商品房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也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若物业服务企业接到物业使用人的投诉、举报后,未能及时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或者在劝阻、制止无效时未能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处以10万元以下处罚。

物管坦言成夹心饼干 难做

该项《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即在本市房地产相关企业中掀起轩然大波。

“‘N+1’户型由于其较高的性价比,一向是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类型。这项新政一旦实施,对我们今后的销售估计会有一定影响。”昨日,本地某地产公司某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人员就对新政表达了明确的担忧。

据悉,所谓“N+1”,就是在市民通常选购的N室户型基础上,由开发商再加送一室。这一室不计入产权证,但通过改造,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房间,等于消费者花较少的钱,买到更大的居所。不过,值得市民注意的是,这个赠送的“一”,其改造往往就属于违建行为。

对新政有意见的不仅仅是地产开放商,物业公司也坦言新政如果实施,“物业工作将更加难做。”

西江新城某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作为由地产商招来的物业公司,他们在很多事情上并没有“话事权”。

“就以现在小区管理中常见的违章建筑——顶楼加盖亭台楼阁为例,这些亭台楼阁,往往是开放商在卖楼时候就答应消费者可以加盖的。以后新政实施了,对这块你说我们物业到底是该管还是不该管?管了,那就和消费者当初与开放商签订的合同不符;不管,板子又要打到我们物管头上,夹心饼干,难!”上述管理人员叹气。

虽然《办法》 真正实施以后,物业工作会更加难做,上述管理人员对《办法》的出台,还是持有较为正面的评价。他认为,有了《办法》的约束,以后小区管理中较常见的违法侵占消防通道等现象,有望进一步减少,市民安全更有保障。

“不过,还是希望政府在执法时候能更加强硬一点,对违法行为的界定更加明确,堵住类似‘N+1’这样的违建漏洞,也给我们物管企业吃颗定心丸。”上述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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