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等问题的投诉时有发生,那么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理?共有和物业价格方面代表们都发表了什么看法呢?
政府出台政策引导车位管理问题
人大代表 佛山市卓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苏洋:
开发商停车位只售不租,造成了很大的闲置率,业主很多不想购买,只想租,这就造成其他可以停的地方非常拥挤,甚至占用了路面,政府能否出台一些指导性的政策,引导开发商停车位闲置和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开发商要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市住建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副科长 江飞:
开发商对小区停车位做只售不租的处理似乎理亏,如果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开发商为了长期持有和投资,对他们来说利益化是无可非议的。出售能够最快现金回笼,作为开发商会选择进行只售不租,甚至有时候会出现让业主尽快去买,将原本空置的回收,不让业主停放,从而引发了一些矛盾。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这就需要事先向业主告知,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了解决这个情况,我们在2012年出台文件,要求开发商在卖房时,一定要将车位的价格区间公告给业主,业主在买楼的时候也要签署相关的文件,表示已经了解了相关的情况,这样就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了。
共有方面有也有风险
市房地产业协会物管专委会 欧汉莹:
共有涉及停车位、泳池等设施,这些都有可能是业主的共有产权。业主们只看到盈利的时候,那么亏损的时候该由谁承担呢?如果今年有盈利,以后一定会盈利吗?万一泳池出了一个事情,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既然有,就要承担风险。包括停车场、失窃,买保险的主体都不是,保险公司都不会赔给业委会,这些成本谁来承担呢?前几天我去南海的一个小区业委会,换一个角度跟他们沟通,他们就会对自己的物业公司有一定的了解和理解,所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还是需要有中间人来调和关系。
来源:佛山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