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据悉,这是自2001年该办法实施以来,市住建部门首次对其进行修订。在原办法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特别增加了对房企建设环节使用预售款的监督力度。根据意见稿,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
7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据悉,这是自2001年该办法实施以来,市住建部门首次对其进行修订。在原办法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特别增加了对房企建设环节使用预售款的监督力度。根据意见稿,未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初衷是为了将房企建设进度纳入政府监管,但“操作性不大,尤其在市场欠佳的环境下,房企新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可能与计划同步”。然而该业内人士称,“制定计划可令政府掌握房企部分运作情况,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烂尾的发生”。
除了要制定预售款用款计划,新的办法还新增企业诚信分值概念,将房企预售款账号的资金留存额度与企业诚信分值挂钩。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应当凭开发企业开具的缴款通知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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