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山住建局发布消息称,新的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现售的新办法与预售制度并行不悖,新办法仅针对竣工验收且预售许可证到期的待售商品房,这些待售商品房将执行现售备案登记。业内人士分析,新办法规范了现售与预售的衔接,是规范化管理的细化,对商品房销售影响不大。
下月起佛山商品房现售实施新管理办法
佛山住建局发布消息称,新的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现售的新办法与预售制度并行不悖,新办法仅针对竣工验收且预售许可证到期的待售商品房,这些待售商品房将执行现售备案登记。业内人士分析,新办法规范了现售与预售的衔接,是规范化管理的细化,对商品房销售影响不大。
新规厘清预售与现售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中有条款涉及预售与现售的关系。按照第八条的规定,目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而且还没卖出的商品房,只要预售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竣工备案以及初始登记后就不需要办理现售备案,可以继续销售。而如果预售许可证已经到期,没卖完的商品房则要按照新办法要求,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
据了解,佛山商品房买卖采取预售制,而现售商品房并无相应备案登记,开发商在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预售证,一个预售证一般包含多套房源,一个楼盘可以按推货节奏办理多个预售证,预售证一般一年到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实施新办法只是参照预售商品房在备案登记上的细化,预售与现售仍是并行不悖。
“我的理解是,新办法针对的只是预售许可证到期还未售出,又达到工程验收条件的商品房,这些商品房要重新办理现售备案手续。”禅城区南庄某楼盘营销总监张小姐说。有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实施并没否定预售制度,开发商在改变产品类型方面仍有很大运作空间。领先丰地产总经理助理李华宇则表示,新办法使现售与预售的界限更加明晰,这将使预售许可证到期的竣工验收楼不能再通过“运作”转为“预售房”,对预售款的严格界定和使用监管将随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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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制下的纠结:
买现楼可防货不对板 却要承担涨价风险
目前,各地商品房销售普遍采用预售,佛山90%以上的楼盘在开盘时都会先打造一个或几个样板间,供置业者参观参考。但样板间与市民买的房子并不完全一样,有时甚至与交到市民手上的房子差距很大,导致商品房预售中产生了“货不对板”、“期房炒卖”、“烂尾楼”、“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等种种弊端。
市民朱小姐前年看了三水区某楼盘的样板间后,买下一套三房单位,但收楼时却发现房子与样板间完全不同。一是卫生间的抽水马桶后多了一面承重墙,严重挤压使用空间;二是样板间的采光非常好,自己的房子和样板间的朝向、位置不一样,交楼后才发现两个北向的房间完全没有自然采光,白天都要开灯。
“如果有现楼看,这些烦恼就都没有了。”朱小姐说,现楼可以让买家实地考察房子的朝向、户型、通风、采光、噪音等因素,被“忽悠”的空间大大缩减。也有网友表示,买了现楼立刻可以入住或装修,减少了等待收房的时间,可以节省一大笔资金。
然而,在商品房普遍预售的情况下,购买现楼难免会面临楼价上涨的风险,而且现楼都是经过前期预售之后的“尾盘”,选择也更少。这些都是让置业者纠结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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