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禅城已建成数千套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将如何分配,未来怎么建设,终于有了规范性文件。昨日,禅城区政府发布《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将此前引起争议的职工公寓、集体宿舍等都纳入“公租房”概念。
近年来,禅城已建成数千套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将如何分配,未来怎么建设,终于有了规范性文件。昨日,禅城区政府发布《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将此前引起争议的职工公寓、集体宿舍等都纳入“公租房”概念。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公租房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流转。不过,公租房建设也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整体确权并在房地产权证上载明公租房性质,而在公租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公租房可以整体(整幢)转让和整体抵押(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公租房除外),不得分拆转让和分拆抵押。
规范概念:职工公寓纳入公租房
意见稿中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租赁型经适房,此外政府管理的直管公房在原承租人退出后也将被纳入公租房管理。同时,意见稿还明确了对供应对象实行有限期租赁并只租不售。对于公租房的选址意见要求应尽量安排在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允许配建适量的商业服务设施但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至于公租房的建设,将按照“以需定建”的思路编制,既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由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同时,此前曾引起一定争议的集体宿舍等也被明确纳入公租房概念中。意见稿中称,“新建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是职工公寓或集体宿舍。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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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意见稿称将实行动态化管理
对于公租房未来的保障对象,意见稿称将实行动态化管理。一方面为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申请人家庭具有本区城镇户籍且在本区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不高于15万元等条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对外来务工人员开“绿灯”,申请人家庭非禅城城镇户籍必须在禅城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其他资产条件与本地户籍居民相似。
公租房如何分配?意见稿给出了原则性规定,2人及以下家庭可配一房一厅的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酌情分配两房或以上户型。
租金标准:不同收入租金不同
在市民最为关心的租金方面,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租金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原则上实施级差化租金,每平方米仅需1元,为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的80%。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和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园区配套公寓、集体宿舍的租金标准原则根据实际制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且必须经区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并备案。原则上每个租赁期限为3年。
此外,已经申请政府投资筹集公租房,但尚未轮候到的家庭也可获得政府发放的公租房租赁补贴,但要求该家庭的人均收入为禅城人均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按月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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