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海新城市广场(原南海创鸿城)逾期交楼事件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3月11日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召开了座谈会,希望协商交楼时间及退房补偿等事宜。
南海新城市广场(原南海创鸿城)交楼事件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3月11日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召开了座谈会,希望协商交楼时间及退房补偿等事宜。
但记者新了解到,就在前几日,项目开发商突然变更相关条件,抛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新方案:一是出卖人、买受人一致同意将目标房屋交付期限自始变更为2015年5月31日。南海新城市广场同意按原先合同约定的补偿方式向买受人账户分期支付相关补偿金。原来提出的“第三期的剩余补偿金将于目标房屋正式交付使用后与买受人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相冲抵”的设想取消。补偿金全部改为现金支付。
该项目开发商同时提出,原创鸿城业主如果确实想退房,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之后,可以在8个月之内拿到开发商支付的购房款本金,但是退房业主得不到开发商的任何补偿。换句话说,如果不退房,补偿金就可以商量,可以支付;如果业主想退房,开发商就不支付任何延迟交楼的违约金。
3月18日,当业主黄杰辉等人再一次找该项目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的回答是:找我们的律师吧,并留下了该公司专聘律师的电话。
针对目前的复杂情况,记者也于19日再次咨询了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魏艳。“该项目开发商交楼严重,按照有关法律,开发商仅仅退回业主全额本金是不够的。”她说:“开发商还必须向业主支付相应补偿金; 另外还应该补偿业主购房款的利息损失。”“8个月才返回本金时间过长,这也是不合相关规定的。”魏律师表示,“至于多长时间,需要一个沟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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