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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和纳税 能否不挂钩?

解放日报  作者:毛锦伟  2015-04-25 11:50

[摘要] 眼下,申城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已进入尾声。街道工作人员包先生反映:在收到办理人户分离的材料中,竟发现了假的租房证明,即假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假到什么程度?核对发现,这份备案通知书完全为个人自己排版。

眼下,申城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已进入尾声。街道工作人员包先生反映:在收到办理人户分离的材料中,竟发现了假的租房证明,即假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假到什么程度?核对发现,这份备案通知书完全为个人自己排版。

一纸租房证明,至于要找“萝卜章”吗?不少人反映,这份证明确实不好办。但记者调查后发现,办租房登记备案本身并不难;难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租房登记备案往往和缴纳房屋租赁税挂上了钩。房东不愿缴税,房客就办不出证。

无奈之下,“造假”成了不少人选择的“捷径”,还因此催生出一条“造假”产业链……

一张证明,难倒了不少人

4月20日,租住在浦东新区的许先生在网上发了一条消息,称小孩念书,需要《通知书》办理报名手续。办这张租房证明,除了需要租房合同外,还需要房东配合,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一系列证件。但房东告知,他租住的房屋没房产证,没法办理。临时换房来不及,不得已,他出价500元,求一位“热心人”帮他解决困境……

一样的麻烦,并不会因为租到了有产证的房子就化解。更多的租户,办不出租房证明,是因为遇到了“抠门”的房东。

租住在闸北区永和一村的赵先生,落户社区公共户也需要提供《通知书》。他和房东提了好几次,希望对方配合,帮他一起办理;但房东一口回绝,理由是:房东没有义务帮他去办。商量来商量去,房东这才说了实话,不愿备案,主要是担心被征收“房屋租赁税”。

原来,依照本市相关规定,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出租人也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税率租金收入的5%。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办理租房证明时,通常就已需要出示租赁税的完税证明;即便办理租房证明时不需要完税证明,后续办理业务时也需要出示。总之,5%的租赁税“逃不掉”。

于是,大多数房东都认为,出租房屋如果不“惊动”相关部门,“租赁税”就能省下来。因此,愿意配合房客办理备案登记的房东,少之又少。

办证刚需,催生“造假”链

巧的是,这张证明用处还特别大。不管是外来人口,或者是上海市民,但凡是租房住,小到办居住证,大到办人户分离、孩子入学甚至户口落户,都需要提供这张证明。可事实情况是,房东拒税,耽误了不少房客办证。

“刚需”得不到满足,“造假”市场便应运而生。自己排版“炮制”当然是极端个案,更常见的则是由“黄牛”代为“包装”,即“黄牛”提供房源,双方签订假的租赁合同,然后再由“黄牛”提供完税证明房产证等全套材料,帮助办理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干脆以投宿亲友的名义,假称投宿在“黄牛”处,借此得以办出具有同样作用的“寄宿证明”。

在一些网站上,“黄牛”更是明码标价。在上海站,记者搜索“房屋租赁备案”,百余条信息跳了出来。通过留在页面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一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刘老师,提出希望由对方帮忙,办出一套租房证明。刘老师告诉记者,由于政策收紧,“寄宿”这条路已走不通;不过,他们可以提供闵行地区房源,帮忙办理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刘老师称:只需要在淘宝上拍下他们的链接,随后将身份证扫描件发给他们,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只需耐心等待快递将租房证明送上门。整套服务,索价1500元。

不仅有“黄牛”的身影,求助信息也随处可见,可谓供需两旺。求助者开价从400元到1000元不等,只求一张租房证明……

纳税捆绑办证,合理吗?

如果不愿意“造假”,《通知书》就办不出了吗?

来申城打拼多年的龚先生,前后在长宁、虹口等地租过好几套房子。他告诉记者,与几任房东接触下来,没有房东愿意出租赁税。为了能办出这份证明,几年来,他坚持一套变通方法:在租房时总事先与房东商量好,即如果产生税费,可由他来承担,但房东一定要配合他办理相关证明;并且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价格写低一些,这样,税就交得少一些……

但不是每个租客都愿帮房东来承担不菲的租赁税。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者看到相关投诉并不少。租客们在办理租房证明、居住证等业务时,常因房东没有缴纳租赁税而受阻。“房东不愿缴税,那是房东的问题,凭啥卡牢租客办证呢?”租客们觉得很不合理,纷纷投诉。

事实上,记者查阅了办理《通知书》、居住证的相关政策,发现并没有提到办理时需要提供租赁税的完税证明这一条。市人口办亦称:办证与纳税不该捆绑在一起。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者翻阅投诉处理过程时发现,通常在投诉后,街道或居委会的相关部门会对办证“网开一面”;这也从侧面说明,纳税并非是办证的必要条件。

据了解,税务部门对于极度分散的房屋租赁情况无法掌握,因此将这种税金的征收任务分解给了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部门。迫于压力,基层办事部门只能采用将办事与纳税捆绑的办法,来完成税金的收缴。但这种做法,既无政策支持,更无法律依据,显然不合理。

记者手记:愿少一些“办证难”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时常需要证明一下自己的“户籍”,谁都避不开。租房证明便是这种“麻烦”的一种延伸物。材料繁复不说,办证还得依赖房东的守法观念、个人品德,那更是难上加难。

有关部门人为设“坎”,才造成了“办证难”的事实。房东不愿缴税,合理的解决方法应该是在房东的个人信用上记上一笔,或者干脆让房东付一笔偷税罚单。岂能将房东之过,强加在房客身上?一份租房合同就能证明的事,为何搞得那么复杂?

另一方面,都说如今是大数据时代,证明自己在哪租房,应该十分简单。记者经常与居委会打交道,不少居委会都有一本册子,登记了社区里外来人口的变动信息。这本册子上的数据,如果有一天能够数字化,并实现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共享,那么,问题不就解决了?

备案登记租赁合同,不仅方式原始,且易造假,是时候该改一改了!

标签:租房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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