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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公租房申请门槛或再降

佛山日报  作者:路帅  2015-05-14 09:40

[摘要] 高明区2015年公租房首轮配租预计6月底进行。

高明区2015年公租房首轮配租预计6月底进行。记者昨日从区住建部门获悉,公租房申请条件拟将再次放宽,目前部门正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届时非高明区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和因就学、服兵役的子女,也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高明区公租房申请门槛或再降

位于高明大道专业批发市场后面的公租房。 (资料图片)/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记者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2015年高明首轮配租对象初审工作已于4月下旬结束,目前已进入多部门联合资格审核阶段。“目前我们审核的家庭户数为58户,正在加紧审核进度,如果审核顺利的话,快可于6月底进行首轮配租。”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计划,2015年度高明区公租房将进行两次配租。

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市民来说,利好的消息还不止一个。记者从部门获悉,目前《高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也正在网上征求修订意见,这已是该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订。2014年底,区住建部门曾对细则作出修订,将“在本区具有同一户籍地址的城镇家庭”修改为“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的家庭”,使得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本、不在同一户籍地址的城镇家庭也可以申请。

而此次细则修订,将公租房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或将因此受益。此次修订的条款仍然是第十四条,增加了对申请人配偶和子女的审核细节。具体是:申请人配偶为非高明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申请人子女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以前规定是要求家庭所有成员都必须是高明城镇户籍才能申请公租房,不过资料审核中,确实遇到过一些住房困难的家庭,但因配偶非本地城镇户口,子女因上大学户口迁出本区,而无法申请公租房,细则修订后这类人群将受益。

从2008年至2014年,高明区共启动21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3351套。今年,高明计划新建387套保障性住房,其中,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共82套,为14层半的电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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