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顺德出台“土地公开交易十五条”,规定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均须全区统筹
顺德出台“土地公开交易十五条”,规定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均须全区统筹
顺德区范围内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和村(居)征地留用地的转让,实行全区统筹安排。”昨日下午,顺德区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均须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意见共计15条,明确为兼顾产业转型发展和城市升级的客观需要,对于因城市提升、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原因认定为区重点引入项目的用地(不含住宅用途)和工业项目用地在公开交易时可以从产业类型、税收目标和投资强度等方面设置专项开发建设要求,其中工业项目用地还可增设注册资本、环保指标等专项开发建设要求;含住宅用途的用地不准设置任何影响公平竞争的开发建设要求。
此外该意见还就土地公开交易保密制度、土地“双推”制度、出让起始价的确定、土地供后监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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