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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汇丰豪园业委会物管"不透明"陷罢免风波

佛山日报  作者:马力  2015-11-26 08:14

[摘要] 直至前日,三水汇丰豪园部分业主已连续三晚在小区内向小区居民派发传单,呼吁罢免业委会,保留原物管。而事因是10月23日物业公司一纸退出管理公告,让一个已成立一年而有业主声称“从未听闻”的业委会,进入众人视野。紧接着,这些业主的维权随之展开,要把业委会拉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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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三水汇丰豪园小区,部分业主在小区内拉起了横幅。

直至前日,三水汇丰豪园部分业主已连续三晚在小区内向小区居民派发传单,呼吁罢免业委会,保留原物管。而事因是10月23日物业公司一纸退出管理公告,让一个已成立一年而有业主声称“从未听闻”的业委会,进入众人视野。紧接着,这些业主的维权随之展开,要把业委会拉下马。

面对业主的罢免行动,业委会认为物管是幕后推动者,但业主称罢免行动是自发行为,物管反而是受害者。

起因:物管退出业委会浮出水面

今年10月23日,在三水汇丰豪园小区服务8年之久的佛山市日信物业管理公司贴出公告,称将在2016年1月31日前退出。物管方面将原因指向业委会。

公告称,业委会成立以来,物管多次提出与之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经住建部门、街道、居委会协调,至今未有进展,已影响到物管工作开展。公告还称,近几个月来,个别业委会成员拒不缴纳相关费用,部分业主跟风,导致公司运转出现困难,终决定退出管理。

这份平常的公告,很快引起业主们的关注。此时,有业主才知道,原来小区还有业委会,且已成立了一年多。

11月19日,在物管会议室,10名反对业委会的业主接受了记者采访时称,他们不但对业委会的合法性存疑,同时也在组织召开业主临时大会,提议罢免现任业委会。目前,部分业主已申请查验选票,正在走程序。

随后,记者从桥头居委会与西南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了解到,业委会依照相关程序成立,合法有效,他们支持业主的查票要求。

争议:

小区共有去哪啦?

业委会主任苏永廉认为,罢免业委会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其幕后黑手就是物业公司。而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关键就是因为从2007年至今,8年来的小区共有去向问题(公共车位、广告等经营性收入)。

苏永廉称,他曾要求物管提供历年的共有账目,但物管以“混合做账,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对此,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邓女士表示,业委会去年成立后曾于12月14日发来书面通知,要求物管提供2013年全年及2014年前10个月账册供业委会审核。记者在该通知上看到,业委会要求的内容并未提及共有,而是包含了会计报表、账簿、凭证以及附件等。

物管方面回应苏永廉,表示上述财务资料包含了公司服务的其他小区所有财务内容,不便提供。但物管同时称,共有有据可查。若对共有等存疑,公司可派专人进行解答。

据了解,针对该问题,桥头居委会与西南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曾建议业委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苏永廉却称业委会对此心存顾虑,所以一直未能下决心。

至于共有去向,邓女士表示,2012年前,区的管理费为步梯房、商铺0.38元/每平方米,电梯房0.58元/每平方米。2012年,物管在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后,这一金额分别涨至0.5元、0.4元与0.78元。小区的管理费依旧保持在极低水准,多年来一直由共有补足。

对此,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只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共有可以作为管理费的补充,但物管需每年对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业主:罢免业委会保留原物管

“业委会查账的行为看似是在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但实际上损害我们的利益。”业主代表陈先生认为,业委会成立以来,不但没有提升小区环境,反而搅乱了原本平静的环境,终导致物管决意退出。

据其介绍,业委会成立后,小区先后遭遇了消防管网渗漏、建筑外墙脱落、路面损坏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已超出了物管的服务维修范围。对此,物管曾多次向业委会发出通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但业委会始终不予答复。

陈先生称,业委会至今仍未与物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部分委员带头拒交停车费,面对业主质疑,业委会委员从不出面解释,业主大会一次也没开过,以上种种都是业主决议罢免业委会的原因。陈先生表示,这次罢免原本只是业主和业委会之间的问题,而业委会将矛头指向物管,有转移矛盾之嫌。

“这次罢免势在必行。”陈先生表示,他们对该业委会不信任,在征集了大部分业主意见后,他们决定不再成立新业委会,而是每栋楼选出一名楼长,再从全体业主中选出3~5人作为代表,作为业主与物管之间沟通的桥梁。

“根据我们连日来的民意调查,大部分业主都希望物管能够留下来,一切保持原样。”陈先生说。

对此,邓女士表示,物管的终去留尊重全体业主的意愿。

目前,经小区25%业主提议、桥头居委会核实,西南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已下达通知,要求汇丰豪园业委会在12月13日之前完成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工作。会议的议题是“是否同意罢免届业主委员会”及“是否续聘原物业公司”,会议由该局与桥头居委会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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