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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叫停"跨区首套"政策

金羊网   2016-02-25 15:41

[摘要] 今日(25日)上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叫停“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称落实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今日(25日)上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叫停“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称落实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广州市地税局今早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这意味着24日出台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市民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昨天(24日),金羊网记者曾采访广州知名房产专家韩世同,当时韩世同就认为“广州实施首套契税按区划分”的消息并不可靠,甚至直言,如果广州真敢这样做,简直是“吃了豹子胆”。

公告全文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确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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