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了防违建两千变两万 律师称收费无依据

佛山日报  作者:马力  2016-03-23 08:34

[摘要] 说好的2000元装修保证金,等到真正装修时却变成了两万元。昨日,物管处称此举是为阻止业主违建,装修完成后保证金可按协议约定退还。律师则认为物管处的做法并无依据,保证金应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1

说好的2000元装修保证金,等到真正装修时却变成了两万元。昨日,物管处称此举是为阻止业主违建,装修完成后保证金可按协议约定退还。律师则认为物管处的做法并无依据,保证金应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南海的黎女士在三水一楼盘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去年底收楼。今年3月18日,准备开工装修的黎女士到物管处办理装修手续,意外地被告知要缴纳两万元装修保证金。“装修手册上明明写着两千,怎么就变成了两万?”黎女士说,后经她打听,这笔费用在前一天还是4000元,谁知隔了一天就翻了数倍。无法理解的黎女士向物管工作人员询问涨价的缘由,得到的答复是“领导说这是新规定”。但黎女士称,她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装修保证金按规定是不能超过2000元的。

对于黎女士的质疑,该小区物管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复称,黎女士的房产位于别墅区,由于此前部分业主存在违建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导致业主之间发生矛盾。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他们才决定收取两万元的保证金。“以前我们也没收过这么高的费用,但有的违建实在太离谱,而将情况反映到执法部门后,执法周期也比较长。”该负责人强调,收钱是为了阻止业主违建。如果装修过程并未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损坏,保证金会如数退还。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提到,房屋交付使用并经业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后,业主进行房屋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按价格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制定;而市物价局的《佛山市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则明确规定,业主进行房屋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不超过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

对此,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认为,物管处的做法并无依据,保证金应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如果遇到违建行为,物管处要向执法部门报案,由执法部门处理,物管处并没有权力以收取高额保证金的方式来制止违建。

标签:物管违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佛山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