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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消费维权向谁投诉?今后分工更明确

佛山日报  2016-05-11 11:29

[摘要] 涉及房屋消费维权的事件,部门分工更明确!前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共同签订了《佛山市高明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协作工作机制协议》(下称《协议》),明晰了各部门分管房地产消费维权工作的职责。

涉及房屋消费维权的事件,部门分工更明确!前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共同签订了《佛山市高明区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协作工作机制协议》(下称《协议》),明晰了各部门分管房地产消费维权工作的职责。

《协议》通过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信息通报、投诉举报联合机制等,旨在打通以往房地产消费维权领域信息不通的壁垒,提高处理维权案件的效率。根据《协议》,在房地产消费维权领域中,区住建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部门的职能分工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凡涉及房屋质量、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消费投诉的,归由住建部门负责;哄抬价格、违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的,归由发改部门负责;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投诉的,归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大部门将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各自收集到的房地产消费维权信息,统一通报到信息平台上,实现信息互通。为方便消费者了解房地产企业相关信息,区内将通过全市统一的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和发布平台,记录全区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处理情况,并依法对外公示。

在投诉举报方面,三大部门将建立投诉举报联合处理机制。当遇到疑难、职能界线不清或同时涉及三方职责的投诉举报案件时,先接到投诉的一方必须主动牵头协调处理,相关部门需积极予以配合。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型产业,房地产市场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战场。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住建部门、发改部门将按照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履职到位。“加强整治和监督,净化市场秩序。各部门要强化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常务副局长王钢涛表示,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保护工作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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