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提出各镇街要把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力争5年内基本解决。《意见稿》的征询期至本月22日,市民有意见可致电22836966反映。
16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快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提出各镇街要把解决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力争5年内基本解决。《意见稿》的征询期至本月22日,市民有意见可致电22836966反映。
《意见稿》提出,对未落实固化宅基地规划和用地的村(社区),以及已规划预留固化宅基地用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和分配的村(社区),各镇街要积极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解决固化人员的住房问题。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应保尽保优先解决。
公寓式村民住宅项目可由区、镇(街道)成立全资公司建设,也可以市场化配建方式解决,按照不高于小区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的50%配建商品房(含商业物业)。除大良街道外的其他镇(街道),一个宅基地固化指标可购买1~2套公寓式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180平方米。购买价格不高于建设成本,超过18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意见稿》还要求,今后对于已有选址意向的土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确需分配宅基地的村(社区),要由所在镇(街道)协助村(社区)尽快办理宅基地的建设用地手续,并按规定分配和审批,对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在宅基地建设过程中,要统一宅基地建设的风格、高度、色彩等规划要求,并明确宅基地的建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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