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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即日起至本周五,三水将全面排查全区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构筑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即日起至本周五,三水将全面排查全区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构筑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水一楼盘销售中心内,市民在看房。
上周五,记者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获悉,区住建、发改统计、市场监管三部门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巡查组,定于4月10日至14日,对全区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标志着三水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正式进入第二阶段。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市五区于近期同步开展了这一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为从事相应销售、经营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结构。整治内容是在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
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开发和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第三阶段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重点抽查。
“此次行动的参与部门将联合发力,抓出实效,构筑三水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三水曾多次以召开会议、开展巡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比如通过加强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备案的监管,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的违法行为,以及加强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等举措,及时纠正了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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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哪些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6.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8.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9.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8.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9.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10.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1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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