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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省内户籍居民 凭居住证可办出入境证件

佛山日报  2017-05-03 07:59

[摘要] 昨日上午,禅城汾江南路创业大厦二楼办证大厅内,来自广西的覃女士从民警手里接过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成为首位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居民。

昨日上午,禅城汾江南路创业大厦二楼办证大厅内,来自广西的覃女士从民警手里接过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成为首位在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居民。

“能成为在佛山办理来往港澳、台湾通行证的外省人,非常开心。”覃女士说,从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得知这一利好消息后,昨日上午便赶到办证大厅,没想到幸运地成为“个吃螃蟹的人”。

回忆起以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经历,覃女士说,每次去港澳前,要先回一趟广西贵港老家,手续繁琐不说,还要搭上一周时间。这一次,她终于凭我市居住证在佛山办理了相关手续,“非常便捷,少了很多周折,对我们这些外省人是一大福利。”

省公安厅此前发布决定,自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便民利民措施。按照该决定,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居住证,在佛山五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和21个镇街受理点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313万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其中九成来往于港澳。而目前,持有佛山居住证的市民多达150万人。

警方表示,此项便民措施长期有效,建议市民根据自身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好办证时间,避开办证高峰。详情可关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的发布。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材料——提交给佛山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将代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由居住地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佛山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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