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佛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新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广佛市民得朋友圈就被佛山购房入户即将改为积分制得消息集体刷屏了。
虽然具体执行细则尚未公布,但坊间已在热烈讨论这一政策带来的影响。事实上,新《办法》新提出的这些内容,今年以来一直有动态:
13月初
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新市民办”)分赴五区开展新市民入学、入户、积分服务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24月11日
佛山市流管办正式公布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5月25日
佛山市流管办关于《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进行反馈。
46月21日
佛山市流管办再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11月2日
佛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新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
接下来,且待正式文件出炉,房小妹会持续关注!
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距离我们最近的意见稿—《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获取文件全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来回答网友关注的问题!
购房入户类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目前正在施行政策(2018年12月31日止),《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问:2019年1月1日之前拿到购房合同,可以入户吗?
答:必须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才能办理。
问:2019年1月1日之前买房了还没拿房产证的,还能入户吗?
答:按目前信息来看,不能。此前《办法》征集时官方曾明确反馈提出,不设置入户的过渡期。这就意味着,2019年1月1日前不能拿到房产证申请入户的,之后都将按积分入户来执行。(注:具体还将以最后官方文件落地为准)
问:有稳定工作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如何入户?
答:在佛山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问:居住地与社保不同区,积分入户按哪个为准?
答:市民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申请积分入户。
问:租房与购房享受同等积分入户待遇吗,是否按面积积分?
答:租房可享受积分落户,但与购房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1、居住证: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可计120分。
居住证(暂住证)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时间可连续计算。
2、房产: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商业类,如公寓、商铺、写字楼等),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可积144分。
3、租住房屋:申请人租住在我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以及佛山市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的居住房屋或单位宿舍,按照申请人居住登记时间,每满1年计5分,可计30分。
积分入学类
问:购买商业公寓也可以参与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吗?
答:可以,新《办法》提到,在佛山购买住宅及商业住房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
问:新政后,想入读公办学校,招生顺序是怎样?
答: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入学(含购房入学)
问:2019年之前取得房产证,子女日后是否仍可享受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读时间与取得购房时间有无联系?
答:在佛山购买住宅及商业住房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同时,该项政策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即本新《办法》公布之前,购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购房业主,可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该项积分排名入学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问:积分可以一直积累吗?是否有时效限制。
答: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排名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入户积分排名以季度为单位开展。
欢迎大家留言提问!
房小妹会收集大家的问题,向有关部门了解详情!
信息来源:佛山市新市民事务办公室、佛山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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