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住建管理部门官网公布,11月2日,佛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主要是对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与审核等章节作了较大的修改,并补充完善了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对象等。
据悉,新办法扩大了受惠面,将各类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进行适度调整,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将保障群体扩大为新市民。同时,为方便市民申请,将保障性住房每年定期受理申请修改为全年工作日受理申请。新办法还简化了申请审核程序,调整各级部门的工作内容,将原申请审核由社区居委会、镇(街道)、区三级审核,镇(街道)、区两级公示修改为镇(街道)、区两级审核,审核期间全过程公示,缩短了审核的流程和时间;将部门联审由原区住建部门牵头向区有关部门信函索证修改为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向市有关部门信函索证,提高了对申请家庭准入条件的核查面,确保审核准确、有效;对申请审核各部门工作时限作了必要的调整,缩短了工作的时限。最后,新办法补充了公交司机、环卫工人、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等,扩大了优先保障的覆盖面。
(广报全媒体记者 陈钰凤)
来源:大洋网
公众号开设佛山特价房群,获得一手佛山房价、特价房、土拍等一手房产信息,是一个置业交流平台,欢迎加入。
扫描上方二维码↑↑↑
添加小编微信
即刻邀请进群
微信号:TF159146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