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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将来你在佛山买房,有望用公积金来支付首付。具体条件是,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并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同时,为了防范风险,开发商需要提前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该政策的楼盘。
申请流程也很简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开发商要把楼盘备案;接着,购房者在签订购房认购书后,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最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会把资金划拨到开发商的账户上。而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且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少于500元。
据悉,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来制定的。
这次佛山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确实为广大购房者带来了不少利好。首先,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首付,直接降低了购房初期的资金压力。对于那些月供压力已经较大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大利好。其次,政策的透明化和操作的简便化,也增加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用。以往,公积金的使用常常受到种种限制,导致很多职工仅仅把它当作退休后的保障资金。而现在,公积金的用途得到了拓展,更加贴近职工的实际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也考虑了风险防控,要求开发商备案楼盘,并且划拨资金的流程也做了详细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总体来看,这样的政策调整,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不仅让职工受益,也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购房首付 \n
房地产政策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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