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这份意见稿,未来在佛山购房的人,或许可以使用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说来,如果职工或其配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使用住房贷款,他们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了防范风险,这项政策还要求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楼盘必须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每人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且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少于500元。
这份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办理流程,包括三大步骤: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然后,职工及其配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首付提取申请;最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再将资金划拨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
此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新政征求意见稿,无疑是对购房者的一大福音。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职工购房的重要经济支持手段,但之前只能用于还贷和支付购房款。这次政策的调整,允许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大大减轻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有助于提高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不仅仅是降低了购房门槛,更是一种经济负担的减轻。
然而,这项政策的实施也需要谨慎对待。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确保楼盘的合规性,以防止风险的发生。其次,购房者在提取公积金时也应注意额度的合理使用,避免因过度提取导致后期资金短缺的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总的来说,这项新政无疑将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未来有望吸引更多人选择在佛山置业。希望这份征求意见稿能最终落地实施,让更多购房者受益。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14999元/平方米
8888元/平方米
18000元/平方米
27000元/平方米
6500元/平方米
20000元/平方米
10500元/平方米
17500元/平方米
250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