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近期在南海区大沥镇查处了一起严重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该社区经济联合社通过将建设项目肢解发包,规避
招标。相关部门依据法律对其进行了罚款,并强调将继续严格监管,确保建筑市场的公平与安全。

佛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近在南海区大沥镇发现了一起严重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当地某社区经济联合社将一个建设项目的桩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分别发包给不同施工单位,以规避招标程序。具体来说,这个经济联合社未经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擅自将桩基础工程直接发包给广州某工程有限公司,随后才通过招标确定广东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来承建主体结构工程。
这种肢解发包行为明显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虽然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该社区经济联合社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但根据广东省住建厅的自由裁量权基准,仍属于“从轻”处罚裁量档次。最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该经济联合社按肢解工程的施工合同价款0.5%予以罚款,对项目负责人按单位罚款金额5%予以罚款。
规避招标和肢解发包行为不仅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还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这种行为增加了廉政风险。政府投资或其他应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通过肢解成若干小项目来规避公开招标或降低投标门槛,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容易滋生腐败。其次,这种行为严重减损了工程的质量保证。不同承包单位通常不具备应承接整体项目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工程质量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最后,肢解发包还导致责任分工不明,埋下了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不同承包单位各自为战,影响项目施工的整体性,容易引发质量安全事故和劳资纠纷。
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示,将严格落实市委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精神,在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评价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于住建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将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方式,推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取得实效,确保建筑市场更加公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