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规明确,车位可与商品房同步销售,但
开发商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信息需公开透明。新规希望优化车位购买流程,满足
业主需求,增强市场透明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通知,允许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但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捆绑销售车位。通知要求,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商品车位的数量、价格和分布图等信息,确保信息透明。根据通知内容,已获得预售许可或正在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可办理相应的车位同步销售备案,以满足业主的购买需求。
通知还详细规定了车位销售的相关原则和流程。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在对外销售时,应优先满足项目业主的需求,申请同步销售的车位数量也需符合规定的比例。商品车位的具体位置和尺寸需符合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规划图和预测绘报告。车位销售不得擅自变更,若已出售的车位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佛山市的新规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以往不少购房者在买房时被迫购买不需要的车位,这不仅增加了购房成本,也让人感到无奈。新规出台后,购房者可以更自主地选择是否购买车位,避免捆绑销售的烦恼。此外,要求在销售现场公开车位信息,也增加了透明度,让购房者能够更清晰地了解自己所购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措施不仅提升了购房者的购买体验,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在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开发商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及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仍然是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购房者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