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9日,禅城双城尚都豪庭(又称柠檬时代)的30多位业主联合向记者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约定房产为“住宅”,但到办房产证时却发现用途是“商务公寓”。业主质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品房性质只存在“住宅”、“商业”和“工业”三种,这“商务公寓”到底怎么回事呢?
4月19日,禅城双城尚都豪庭(又称柠檬时代)的30多位业主联合向记者反映,他们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约定房产为“住宅”,但到办房产证时却发现用途是“商务公寓”。业主质疑: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品房性质只存在“住宅”、“商业”和“工业”三种,这“商务公寓”到底怎么回事呢?
事件
买套商品房住宅变公寓
“住宅和商务公寓,两个性质完全不一样啊,开发商这是欺诈!”昨日,双城尚都豪庭的30多名业主联合向记者投诉。
业主代表余先生拿出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一堆证件向记者介绍,他们这些业主分别在2009年和佛山市粤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朝安路与兆祥路交界处的双城尚都豪庭,当时约定房子的用途是住宅,使用权限至2076年1月5日。但今年3月收房后,开发商为业主代办房产证时,却告诉他们“规划用途”一栏目是“商务公寓”。 “这商务公寓我们没听说过,只知道有商业和住宅性质的,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两个性质差别就不一样了,契税还差一倍,水电费标准也不一样,并且没法落户,开发商这是明显违反合同。”
余先生说,发现问题后30多位业主联合起来和开发商进行了交涉,要求按照购房合同办。但开发商反要他们补签一份《补充协议》,要求业主答应将物业用途划为商务公寓。业主不同意,再次和开发商交涉,上周六,开发商书面答复他们。
业主提供的一份没有盖章的书面答复函中写到,“现已有首批国土证办出,登记使用权限为70年。”希望业主赶紧去签订代办手续。余先生还表示,开发商口头承诺,用途变为商务公寓后,契税多出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并且保证今后水电使用缴费是按照住宅标准。
记者了解到,该物业共有485套房子,部分业主已经签订了《补充协议》,办理了《国土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根据已办理两证的业主提供的证件,两证在用途方面完全不一样,在《国土使用证》“地类(用途)”一栏显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终止日期到2076年1月5日,而《房地产权证》在“规划用途”一栏显示为“商务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空白。
“商品房的用途按照法律没有商务公寓这种类别,是开发商自己玩的概念,明显是忽悠我们。”业主气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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