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佛山南海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禁火令,禁火时间为从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禁火范围包括全区的林地以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在禁火期间和禁火范围内,禁止进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禁止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需要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的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阻碍。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请大家积极遵守禁火令,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