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在广东省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率先完成备案,这标志着全省首批12个实施方案正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这次整治涉及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修复,总投资超千亿元。

为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步伐加快了。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成为全省首批完成备案的项目之一。这标志着广东省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上迈出了重大一步,12个实施方案也随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这12个方案包括茂名的高州市、惠州的龙门县和惠阳区、广州的番禺区、江门的鹤山市和台山市、云浮的云安区和罗定市、珠海的香洲区、佛山的高明区、河源的龙川县以及清远的连州市。整治内容涵盖了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总计划投资超千亿元。
接下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推进高明区明城镇的整治工作,同时统筹加快其他各区的方案编制和项目申报。目标是实现良田连片、村庄集中、产业集聚、生态优美的愿景。
这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仅仅是一次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更是一次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实践。通过高明区明城镇的试点,我们可以看到,科学规划和多部门协作是成功的关键。各地纷纷响应自然资源厅的号召,积极参与到这次整治中来,体现了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中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未来,这些整治方案将为广东省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仅能够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率,还能为乡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源泉。不过,整治过程中也需要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整体来看,这次土地综合整治是广东省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板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