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正就一项新的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规定
住宅用地在交地后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逾期需缴纳违约金。办法将自然灾害和疫情等因素列为非
土地使用权人原因的违约情形。该政策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佛山市顺德区正在征求公众意见,计划推出新的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新规要求住宅用地在交地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完成,需支付违约金。此外,自然灾害和疫情等被视为不可抗力,不算作开发违约原因,开发商可以提前申请延期。
新规适用于已签订土地合同的建设用地。规定中提到,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开工和竣工情况,经过核验并符合条件的将获得备案登记。此外,六种情形被列为非土地使用权人造成的违约情况,包括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特殊地质条件等。
为了确保政策的灵活性,《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疫情的影响不计入违约期,例如2020年的某些时段。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土地使用权人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处理。对于逾期开竣工的情况,违约金按照合同地价每日万分之零点五计算,从2024年5月13日开始生效。
顺德这一政策意在规范土地开发的时间进度,以提升整体土地利用效率,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明确的开竣工期限不仅能督促开发商按期完成项目,也能避免因拖延造成的市场波动。同时,将自然灾害和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列为免责情形,也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对开发商的合理保护。对于土地使用者而言,面对突发状况时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有助于减少因不可控因素导致的资金压力和项目延期风险。这一举措不仅保障了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也为开发商提供了更加清晰的项目推进时间表。长期来看,这种政策上的明确和灵活结合,有助于稳固市场信心,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众对于自身利益相关政策的参与和反馈渠道开通,也体现了政府在制定政策时的民主与开放态度,这对于政策的落地实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