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楼市悦人>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广东官方发布买房13大风险提示!高于备案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即为风险!

楼市悦人2021-10-14 19:45:39
 
 
又一风险预警提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继浙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湖州市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广东惠州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告知书后:
 
相关链接:请珍惜国庆促销!万一红头文件来了,不能明显降价怎么办?
 
果不其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也跟进发布了13条风险提示!
 
10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即是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佛房网提醒,在佛山部分非限购区域(特别是三水、高明远郊镇街)的楼盘买房人要注意被收取团购费、定金购房款,要注意开具相关发票,保留付款证据。

 

图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知》共13条风险提示,具体来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七、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或变相售后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九、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即是风险。
 
十二、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即是风险。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装修等“双合同”的即是风险。
 
 
同时,此次通知》明确:各地及时将该风险提示印发给本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要求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要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巡查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发现一宗,处罚一宗,并向社会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